誠信經營
1. 宸鴻董事長辦公室辦理企業誠信經營政策及相關程序之修訂、執行、解釋,致力推動宸鴻誠信制度的完善。宸鴻內部稽核人員依相關規定進行查核並評估執行效果,至少每季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查核結果。此外,稽核室受理宸鴻內部人員不誠信行為之舉報、調查與處理。
2. 宸鴻落實執行誠信經營策略,2024年相關執行情形:
(1)法遵宣達:董事長辦公室推動全體同仁之宣導教育,2024年以《共建廉潔自律防線》為主題,透過影片與案例研討,宣導同仁於執行業務時應注意之事項。
(2)年度測驗:每年對全體同仁實施線上測驗,測驗範圍涵蓋誠信經營守則、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。2024年度測驗重點為誠信經營商業活動、禁止不誠信行為,保護公司智慧財產權、保護公司營業秘密等。
(3)定期檢核:對所有營運據點之營運活動,進行貪腐相關情事的風險評估,透過業管單位不定期自行查核及每年依法令遵循自行評估,達到有效控管並落實執行,並由稽核單位獨立稽核,確保整體機制之運作,共同管理與預防不誠信行為之產生。將誠信行為納入員工績效考核與人力資源政策,設立明確有效之懲戒制度。2024年無發生大型貪腐事件及反競爭行為。
(4)檢舉制度與檢舉人保護:於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、「誠信經營守則」及「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」訂有具體檢舉制度,積極防範不誠信行為,鼓勵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不誠信行為或不當行為,指派稽核室為檢舉受理專責單位,受理同仁涉有不誠信行為之檢舉,檢舉情事若涉及董事或高階主管,將陳報至獨立董事,並建立檢舉人保護制度,對於檢舉人身分及內容均確實保密,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。2024年共受理內外部檢舉案件多件,檢舉調查並無重大貪腐,惟個別不當行為已依相關管理制度進行處置,業管單位已採取適當精進措施,落實內部管理控制。
舉報須知
1. 宸鴻提倡實名舉報,舉報資訊將由稽核室接收,並將對舉報人的資訊嚴格保密,確保不會將舉報人資訊、舉報辦理情況等洩露給被舉報人或者與辦理舉報工作無關之人員。對於符合舉報獎勵規定的,將給予舉報人人民幣伍佰元至拾萬元的獎勵。
2. 請詳細說明不誠信行為發生的時間、地點、涉及人員、涉及業務、涉及金額、事件經過等內容。如有相關證明材料,請提供並上傳檔。
3. 舉報人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。對利用舉報捏造事實,進行誣告陷害的,舉報人承擔一切因留言行為而引起的法律責任。
4. 若您選擇匿名舉報且提供資訊不完整,公司可能將難以進行調查,進而導致您的舉報無法被受理。